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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报废后,车牌是否可以继续使用?添加时间:2018-10-09 07:57:26

汽车报废后,车牌是否可以继续使用?
 
一、机动车报废原车牌是可继续用的。要申请使用原车号牌,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: 
 
1,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; 
 
2,车辆所有人拥有原车3年以上; 
 
3,涉及原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。否则,将失去对原车牌的所有权,原车牌由车管所收回。
 
     主要就是以上的三点,当然,每个地方的车管所会根据当地的情况会适当改变政策的细节的,这个不是每一个地方都是完全相同的,就算是在同一个市不同的区里面也是很难保证的,所以我建议你还是到当地的车管所了解一下会比较好!
 
     达到******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******报废标准,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,经检验不符合******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,或者不符合******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,称为报废汽车。
 
汽车报废后,车牌是否可以继续使用?

 
二、按中国汽车报废标准,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:
 
① 轻、微型载货汽车(含越野型)和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千米,重、中型载货汽车(含越野型)累计行驶40万千米,特大、大、中和轻、微型客车(含越野型)及轿车累计行驶50万千米,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千米;
 
② 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;轻、微型载货汽车(含越野型)和带拖挂的载货汽年、矿山作业专用车使用8年,允许办理***长不超过4年延缓报废,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;其他辆使用10年,允许办理***长不超过5年延缓报废,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;从事营运性运输的各种客车使用年限为10年,允许延缓4年报废,延缓期间每年检验4次(每3个月检验一次)。
 
③ 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;
 
④ 车型淘汰,已无配件来源的;
 
⑤ 汽车经长期使用,耗油量超过******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%的;
 
⑥ 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******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;
 
⑦ 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,排放污染物仍超过******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。
 
     【成都汽车报废电话:13281117717】成都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2日。公司主要从事报成都废汽车回收、拆解,销售报废汽车回用件;报废机动车信息咨询服务;报废汽车机动车可利用零部件销售。目前已成为中国***大的报废机动车拆解基地及可利用零部件销售基地。